(NH4)2SO4 132.14
[7783-20-2]
本品含(NH4)2SO4应为99.0%~100.5%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或白色晶体或颗粒。
水中不溶物 取本品20g,置烧杯中,加水200ml使溶解,置水浴上加热1小时。趁热将溶液用已恒重的G2垂熔漏斗
滤过,并用热水洗涤烧杯及漏斗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遗留残渣不得过0.005%。 炽灼残渣 取本品20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005%。 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缓冲剂。 【贮藏】密闭保存。
滤过,并用热水洗涤烧杯及漏斗,在105℃干燥至恒重,遗留残渣不得过0.005%。
炽灼残渣 取本品20g,依法检查(通则0841),遗留残渣不得过0.005%。
【类别】药用辅料,缓冲剂。
【贮藏】密闭保存。